成都方式_第四章不败之地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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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章不败之地 (第6/13页)

  不难看出,这四套办法有一个共同特点,就是让尽可能多的人在尽可能多的时候参与到基层政治生活中来。开放三会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来“议事”(参与决策),全委票决和公推直选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来“选官”(选拔干部),民主测评则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来“评官”(考核干部)。这四件事,参与的人数都比改革前多。多,又有什么好处呢?最明显的好处就是不容易腐败,其次则是比较科学。所谓“集思广益”所谓“众目睽睽”所谓“大庭广众”即此之谓。无疑,多数人的看法不一定就正确,多数人的选择也不一定就准确,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。但多数人看走眼总归比少数人看走眼的可能性小,这就相对让人放心。

    实际上,所谓“民主”在某种意义上就是“多数人的选择”民主当然并不简单地等于“少数服从多数”但没有“多数人的选择”也就不会有民主。因此,开放三会、全委票决、公推直选和民主测评,就是要在现有的条件下,尽可能地做到民主决策、民主任免和民主监督。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尝试。

    就说民主测评。刚才说过,多数人选出来的干部并不一定就保险,就靠得住。就算当时选准了,后来也可能会变。即便是好干部,为人民群众做了好事,也要有人来评价和肯定。这就要考核,也要监督。这件事,以前是由组织部和纪检委来做的,今后也仍然要由他们来做。但组织部和纪检委的眼睛再亮,也有限。这就不妨在有条件的时候和地方,用适当的方式邀请人民群众或者他们的代表来帮忙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,万人喝彩;贪污腐败,违法乱纪,千夫所指。这样一来,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,得到人民群众肯定的干部则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显然,这种考核方式和舆论力量,有可能在基层的政治生活中形成良好导向和良性循环。

    何况新都区在改革试点时,还尝试着明确了党员群众的质询权和罢免权。党员有权对本乡镇党委进行询问。如果对方不答复,或者对答复结果不满意,可以质询。对那些有严重问题(比如思想素质差,违法乱纪;责任心不强,长期履职不到位;作风简单粗暴,严重伤害大多数群众利益;管理决策严重失误,造成重大损失)的党委书记,还可以提请罢免。当然,这里面也有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,并不是动不动就可以询问、质询、罢免的。但不管怎么说,基层民主权利的运用已不限于“任”还包括“免”了。也就是说,群众能够把乡镇党委书记“选上去”也能够在换届时把他“选下去”或者在任期内把他“罢免了”这是一整套完整的民主程序。

    当然,开放三会、全委票决、公推直选和民主测评,是有区别的。开放三会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“由内而外”全委票决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“由少而多”公推直选和民主测评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“由官而民”也就是说,开放三会的改革方向,是由不公开决策变成公开决策;全委票决的改革方向,是由少数人“选官”变成多数人“选官”;公推直选和民主测评则是由“官选官”、“官评官”变成“民选官”、“民评官”一则着眼于“内外”(公开不公开),一则着眼于“多寡”(少数与多数),一则着眼于“官民”(官方与民间、上级与基层),真可谓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的改革。

    其实这三个方面是有关联的。实际上,只要坚持“多数人选择”的原则,就一定会“由少而多”也一定会“由内而外”、“由官而民”因为“官”总是少数“圈内”和“上级”也总是少数;而“民”(群众、民间、基层、下级)一旦参与进来,不管进来多少“门窗”便都不再关得住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民主政治必定是公开和透明的政治。反过来也一样。只要政治生活真正是公开透明的,就一定面向大众,也一定面向基层。因此,民主政治建设必自基层始。

    事实上,成都在进行基层的制度完善和政治建设时,所有的尝试,全部都在区县和区县以下展开和进行,其中有的涉及区县一级,有的仅限于乡镇和村。区县做的,乡镇一般都做,如民主测评;乡镇做的,有些事情区县就不做了,如公推直选。所以是“基层民主”

    基层其实是很重要的,因为基层是基础。我们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,从中央到地方有多个层级。在这样一个国家执政,不能不看重地方,注重基层。这就好比一座高楼大厦,越是高耸入云,就越是要打好地基。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,必须着力夯实。

    成都所做的一切,意义正在于此。比如公推直选,就用心良苦。公推直选是仅限于乡镇党委书记的。乡镇党委书记的产生方式,过去的常规做法是上级党委提名,代表大会选举。这种做法,既体现了“党管干部”的原则,又体现了“党内民主”的原则,从理论上讲并无不妥之处,从实际上看也并非问题成堆。那又为什么要改革?依我看,恐怕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两个原则。我们知道,所谓“公推直选”是由两个环节构成的,即“公开推荐”和“直接选举”公开推荐并非不要上级党委的领导,只不过领导的方式由“指定”变成了“指导”乡镇党委书记也和过去一样,仍然是选举产生,只不过由“间接选举”(代表大会选举)变成了“直接选举”(党员大会选举)。所以,这种改革,不是“改变”而是“完善”或者说,改善。

    那么,这种“改善”又有什么意义呢?窃以为意义很是不小。比如“指定”变成“指导”表面上看只不过一字之差,其实却是执政方式的高明转变。因为相对“指定”而言“指导”的成本更低,风险更小,效益更大。我们知道,执政即掌握领导权。领导是干什么的?掌握方向,把握时机,制定政策,决定方针,并不需要事事都亲力亲为。至少,用不着连乡镇党委书记这样的干部,也要由上级指定。当然,乡镇党委书记也是领导干部,领导干部的选拔确实应该慎之又慎。如果用人不当,虽非后患无穷,也是麻烦不少。然而惟其如此,才应该采取更为保险的办法,这就是让基层帮助上级、党员帮助党委来选。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,是所谓“亲民之官”他的一举一动、一言一行,群众都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也就是说,群众对他们,很可能比上级党委更熟悉。让广大群众和熟悉的人帮助上级党委来选拔,来考核,是不是更靠得住些?如果更靠得住,岂不是成本更低风险更小?成本更低风险更小,岂不是就意味着效益更大?至少,在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地方,干部还是党委在管,但管得更加轻松自如;书记还是党员在选,但选得更加放心踏实。群众放心,上级放手,岂非长袖善舞?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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