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客正传(刺客三部曲)_第三章盟约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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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章盟约 (第4/6页)

,学使用武器之类的,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。冬天在屋里上课,我想一定是学语言、符号、写字、读书、算数等等。还有历史。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,但是你得好好学,让国王满意,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,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。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,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,现在已经来不及了。”他突然清清喉咙,吸了口气。“哦,还有一件事会改变。”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,俯身继续干活,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。“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,在城堡楼上,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。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,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。”“什么?我不明白。房间?”“哦,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?你听到我说的话了,小子。你会有自己的房间,在城堡楼上。”他顿了顿,然后干脆地说“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。哦,对了,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,还有靴子,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,实在没道——”“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。”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,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。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、石壁石地板的房间,阴影躲在角落里。

    “嗯,反正你还是得去。”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。“而且你早就该去了。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,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,把你像只小流狼狗一样放在马厩里,唔,实在不像样。”“我不介意。”我绝望地冒险说道。

    博瑞屈抬起头,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。“哟,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,是吧?”我低头不看他。“你就住在这里,”我赌气指出“你也不是小流狼狗啊!”“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。”他简洁地说。“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,斐兹,就是这样。”我壮起胆子看向他,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我宁愿自己是小流狼狗。”我大着胆子说,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,我又加上一句“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狼狗这么做的,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。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,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,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,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。”“唔,”他说“我没有…过来这里,斐兹,小子。”我像小狗般走过去,走向我唯一的主人,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,就像我是头猎犬般。

    “好啦,别害怕,没什么好怕的。再说,”他说,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“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,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!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,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,斐兹,嗯?这样可以吧?”“我想是吧!”我咕哝着说。

    接下来两个星期,变化来得既快且猛。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,把我又刷又洗,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,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,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。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,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,他啧了一声,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!接着我们到马厩去,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。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,鬃毛、尾巴、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,好像沾了煤灰一样,所以它的名字就叫“煤灰”这是一匹温驯的马,体形优美,受到很好的照料,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。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,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。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,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。“你觉得它不怎么样,是吧?唔,斐兹,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,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?你对它要温和一点,它现在怀了小马,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。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,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,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。他有点不高兴,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。”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,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,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,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。煤灰步伐平稳,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,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。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。就算它正在想事情,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,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,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,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,只能用我的膝盖、用缰绳、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。这番努力很耗体力,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,博瑞屈也知道,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。我依然得给它梳洗、喂食,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,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,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,我才得以离开,自己到厨房去吃饭。

    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,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。

    “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,”他告诉我,语调坚定“那里只适合守卫、园丁之类的人去。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,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。”说着,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,房里有一条长桌,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。桌上摆满了各式食物,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,因为当国王、王后、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,坐高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。

    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,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,但也没有太前面。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,但是位置比较低。我饥肠辕辘,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,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。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、比较新鲜,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,我饿了一个早上,因此胃口非常好。

    填饱了肚子,我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,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,有很多免子洞,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昏昏欲睡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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