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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猪的传人 (第2/5页)
前者会不及后者;但长期累月下来,则前者极可能超前,而且还有几个特色,例如: 一、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,所以一旦练成,功力不易消退,反之,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。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,一时壮态甚FIT,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,可能变成肌rou松弛,风湿骨痛,后患无穷,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,判若两人。 二,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、以柔制刚一脉者,老少咸宜,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,一旦到了年纪,体能退化,已不适合再练,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。有些国术,年纪全不成限制,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。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。 三,国术练得高明时。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、以柔制刚——虽然所有武术(包括需剧烈运动,讲求实战效果的)的练法入门,可能都并不一致,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,这叫殊途同日,也是同途异路。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,不同媒体的艺术,技法虽未必一样,但到了至高境男时,竟是亦十分一致的。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。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,也不是绣花大盗,更不是“天衣有缝。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。 何况,辜剑的斧头抡起来,十分要命,也十分拼命。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。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。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,骆铃手上的针,对他而言,那只是绣花的本领。 他冷晒。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。 ——对敌对,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,是知道史斯太好色,万一搞不好,会因色丧命。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。 辜剑不好色,所以不会“怜香惜玉”下不了手。 他只好权。 —一好权之外,他只好赌,好酒,另外一个嗜好,竟然是: 好杀人!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,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。 ——人,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,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。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。 更何况是: 好杀人—— ——这样的嗜好! 嘿。 因而,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,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。 ——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,甚至十数小时不等,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?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。可不是吗? 2、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!? ——她怎么招架得了? 骆铃根本不招架。 她抢攻。 ——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? 方法,对骆铃而言,十分简单: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。 这动作,还是当着敌人(辜剑)面前做的。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。 ——谁都晓得,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,大敌当前之际。把一支针含在嘴里,或吞到肚子里去了。 所以,他在战斗中,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。 不管伊唇一努,还是嘴儿一噘,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,他都提心吊胆,怕遭暗算。 这样一来。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,但眼前这“女敌”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。 不过,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。 骆铃真的“啐”了一声,那针应声而出,射向辜剑眉心。 辜剑及时一低首。 飞针射空。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: 好彩! 万未料到的是,骆铃一笑,一张口,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! ——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!? ——怎么竟会有…!?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,一惊之际,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。 “叮”! 针射在斧面上! 反弹。 落地。 这千钧一发、电光石火的一针,竟给辜剑及时格飞。 辜剑正自庆幸,不料,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,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,整个人离了地,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! 他顾得了飞针,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、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。 他落身火蔗田里:幸好,火头多已熄,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,打滚挣扎不已。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,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,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。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,斧头也脱手飞出,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。 哈森这才知道: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,好像只会笑会闹,这一番出手,轻描淡写,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;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,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,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,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! ——这女子,不简单哪! (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!)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,却听骆铃“诘”的一笑,还啐了一句: “笑死!” “笑死!?” 哈森怒道:“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!” “放心!我计算过力道,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,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,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。”骆铃笑嘻嘻的说:“保证斫不死你的。” “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,”哈森犹有余悸:“哪有什么可笑的!” “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。” “大肥鸭?”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,浑身骨痛,什么“大肥鸭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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